您好,欢迎来到山西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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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客户提供的,用于担保其对山西证券所负融资融券债务的资金、证券以及山西证券认可的其他资产,包括客户提交的保证金、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山西证券认可的其他资产以及上述资金、证券、资产所产生的孳息等。
在客户融资、融券时,山西证券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山西证券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其他证券充抵。
指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及山西证券确定的可用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指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山西证券可根据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准和市场情况调整折算率。
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其他担保物价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100%
指当出现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山西证券处分客户担保物来偿还客户对山西证券所负全部或部分融资融券债务的行为。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充分及更好地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业务规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相关业务制度,制订《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请您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之前,认真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所有条款。
除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所提示的风险之外,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还存在其他风险。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全部风险,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您应当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放大的比例与保证金比例和折算率有关系,即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融资融券交易的财务杠杆越高,您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可能蒙受高额的损失。因此,您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并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财务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
您在本公司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应了解本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如果本公司被证券监管机关取消业务资格、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或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您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1、如果您的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不含),并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充足额担保物使维持担保比例达到追保到位线(含)或与本公司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以上,您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如果您在融资到期日未能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或者融券到期日未能偿还融券证券及相关费用,您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您违反承诺,在普通证券账户买入超过 5%(含)以上山西证券股票或信用证券账户买入山西证券股票,并未能按本公司要求处置的,您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融资融券合同被终止的风险。
4、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强制退市、暂停交易、终止上市或要约收购等情况,您有面临被本公司要求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并可能因此而给您带来损失的风险。
5、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违反监管要求情况,您有面临被本公司要求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并可能因此而给您带来损失的风险。
6、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您的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您将面临被本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7、证券发行人发行权证、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派发权证等情况的及强制退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要约收购的,如果您存在该证券尚未了结的融券交易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还券,如果没能按期还券,您将面临担保物被采取强制平仓等违约处置措施的风险。
8、由于交易规则与技术原因限制,在强制平仓时,您将承担强制平仓金额(或数量)大于您的融资融券负债的风险。
9、在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展期时,我公司将根据您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证券集中度、合约标的证券类别等因素进行评估审核,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展期,若因展期办理不成功且未及时关注合约到期情况,您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10、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若您持有的证券停牌,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公允价格计算担保物的证券价值,若因公允价格调整,您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未按照约定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追保到位线之上的,您将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本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您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信用资质状况降低,本公司可能会相应降低对您的授信额度,或者提高相关警戒、平仓等指标,由此,您可能面临形成损失的风险。
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您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本公司已经履行对您的通知义务。您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会面临担保物被本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您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您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或不慎遗失、被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1、您须遵守有关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否则,将有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风险,并可能因此给您带来损失。
2、您须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则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否则,将有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风险,并可能因此给您带来损失。
3、如存在因证券交易被有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罚、起诉等情形,您将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带来的损失的风险。
4、您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提供不实或伪造材料,将有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5、本公司对您的融资融券业务资质实行定期审核,依据审查结果,您有被降低信用级别、降低授信额度、提高保证金比率、限制交易品种或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的风险。
6、您须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和实名信用资金账户,否则,将有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的风险。
7、您用于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应符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规定,否则,您将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8、您须确保信用证券账户与您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或名称)、证件号一致,否则,将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9、如果您的身份证件(个人投资者)或营业执照(机构投资者)到期,且您未及时到您的账户所在营业部办理证件更新手续,则您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10、您提供的担保物须来源合法,且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已发生的或潜在的资产权属及其权益争议等情形。否则,您将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11、您在融券交易期间,您或您的关联人卖出持有的、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得以违反规定卖出该证券的方式操纵市场。如有操纵市场的行为,您将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或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的风险。
12、如果您实际融资总规模或证券集中度等指标已经达到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本公司规定的融资规模上限的,有被限制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13、如果您实际融券规模、单个证券品种融券规模等指标已经达到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本公司规定的融券规模上限的,您有被限制不得再开展新的融券交易或该单个证券品种的融券交易的风险。
14、如果您违法违规使用账户,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的,您将有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资格并可能因此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如果您逾期偿还融资融券债务,将有被收取违约金的风险。
您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担保物被全部平仓后仍不足以偿还您对本公司所负债务的,您将面临被继续追索债务的风险。追索过程中,本公司有可能禁止您从在本公司开立的普通账户中转出资产。
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等因素调低您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下调可能有影响您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1、特殊证券因询价方式、定价方式、发行配售主体、企业发展前景、经营业绩波动等证券特殊性因素导致上市后可能存在较大的股价波动风险。
2、特殊证券在交易制度、退市规则等方面与其他证券存在较大差异,如更加宽松的涨跌幅设置、更为严格的退市制度等,因此在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效应下,股价波动风险可能会扩大您的投资损失。
3、鉴于特殊证券的特殊发行方式、交易机制、业务规则、退市风险等差异性,您应当充分知悉特定协议(若有)和相关规则的具体内容,了解并接受在交易和持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若您参与特殊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更易触发追保及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您带来潜在的违约风险。
4、为防范特殊证券股价波幅较大的风险,本公司有权针对特殊证券设置更加严格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和标的证券准入条件、证券集中度、折算率、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提取担保物需满足的维持担保比例等指标值并进行调整,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您的融资融券交易需求,对您的交易决策可能产生一定影响,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本公司有权因您信用账户内担保证券所属特殊证券的上市公司已被退市或存在可能被退市风险而采取将该证券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将其公允价值调整为零或要求您提前归还负债等措施,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6、本公司可能根据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情况等因素调整证券集中度。您的证券集中度达到外部监管或本公司规定的上限时,本公司有权暂停接受您信用账户的以自有资金买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该特殊证券的委托,有权限制将该特殊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转入信用证券账户,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有可能给您造成交易损失的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有权修订融资融券合同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公告生效,您应及时关注融资融券合同修订公告及本公司发出的通知等。
因出现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政策法规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不可抗力风险,导致本公司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融资融券合同,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本公司可免除相应责任。您将可能需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融资融券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所有因素。您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则、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并对融资融券交易所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交易,避免因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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