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009-10-26 09:27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我司”)作为新疆北新 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项目(以下简称“北新路桥项目”)的保荐机构,目前正处于尽职推荐期。 在尽职推荐期间,北新路桥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遵照《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5 〕15 号)的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全面的 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内部审核流程 光大证券保荐业务的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核流程和内核审核流程两 个阶段,分别描述如下: 1、立项审核流程 立项审核时:(1)项目组在初步尽职调查完成后,向所在业务部门提出立 项申请;(2)业务部门召集执行董事以上的业务骨干集体讨论决策(以下简称“ 集体决策”),对集体决策认为符合公司立项标准、有承做价值的项目向光大证券 内核部门-投行管理总部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质量控制部”)申报公司立项; (3)质量控制部对立项材料初步审核,召集立项会议审核项目立项;立项会议由 立项 3-2-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小组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由参与表决的立项小组成员的2/3 以 上同意为通过该项目立项(表决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立项小组成员须回避);( 4 )对公司立项的项目,项目组进一步尽职调查,开始正式项目承做。 2、内核审核流程 内核审核时:(1)项目承做阶段完成后,保荐代表人对项目进行全面初审 ,并出具《初审报告》,说明主要尽职调查过程和揭示项目的主要风险点;(2 ) 对保荐代表人认为符合要求、风险可控的项目,项目组向所在业务部门申请部门复 审和申报内核;(3)业务部门组织集体决策,对集体决策认为符合保荐要求和公 司内核标准的保荐项目出具《复审报告》,并向质量控制部申请内核;(4 )质量 控制部对申报内核材料进行审核,就关注的问题与项目组、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 进行沟通,出具《审核意见》;(5)项目组对《审核意见》逐条回复,并就《审 核意见回复》组织集体决策,将《审核意见回复》提交质量控制部;(6)质量控 制部将有关资料提交内核小组委员,并发布召开内核会议通知;(7)召开内核会 议审核项目,内核会议由内核小组委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由参与表决的内核 小组委员的2/3 以上同意为通过该项目内核(表决时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内核小组 委员须回避);(8)质量控制部对内核小组成员的意见汇总后提交项目组; (9)项目组按要求进行回复,并就《内核意见回复》组织集体决策,将集体决 策通过的《内核意见回复》向质量控制部提交;(10)质量控制部对《内核意见回 复》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签字盖章手续;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质 量控制部将再次组织内核会议讨论。 (二)项目立项过程 光大证券融资管理委员会立项小组由主任徐浩明、副主任王卫民和刘剑、成 员陈海平、王苏华、牟海霞、王忠、俞忠华、朱永平、胡庆颖、马建功、潘剑云、 李海松等 13 人组成。 北新路桥IPO 项目立项情况如表 1 所示: 表 1、北新路桥IPO 项目立项情况表 申请立项时间 2007 年7 月20 日 参与讨论的立项小组成员 刘剑、陈海平、王苏华、牟海霞、王忠、胡庆颖 、李海松 3-2-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 立项会议召开时间 2007 年 8 月9 日 立项会议召开地点 证券大厦南塔 16 楼会议室 立项会议表决结果 参与讨论和表决的立项小组成员一致同意立项。 (三)项目执行过程 1、项目组情况介绍 (1)本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介绍 崔宝瑞: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负责 粤水电首次公开发行、天康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山西焦化再融资、许继电气再融资 、三利发展首次公开发行和本项目等多个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和再融资项目。 唐绍刚:保荐代表人,西安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先后参与或负责鲁润股份配 股、山东海化可转债、宝钛股份增发等项目的再融资工作,东鹏陶瓷、恒安纸业、 金洲精工、拓邦电子、莱茵生物、广电运通和大通化工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发 行上市工作。 (2)本机构指定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介绍 卫成业:工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光大证券投行管理部从事 投行项目审核工作,参与了 20 多家融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东方证券 IPO项 目和北新路桥IPO 项目,担任北新路桥IPO 项目协办人。 (3)项目组其它成员 肖朝晖、文建伟、刘立冬、徐振江、孙馨蕊、李洪涛、樊朝 2、项目执行过程 项目组进场工作的时间为 2007 年 6 月 10 日。项目组按照《保荐人尽职 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前次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 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肖朝晖主要负责项目的发行人基本情况、高管人员 3-2-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调查、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业务发展目标调查和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卫成业后期予以协助。 文建伟、李洪涛主要负责项目的业务与技术调查、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刘立冬后期予以协助。 徐振江主要负责项目的财务与会计调查、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在 徐振江离开我司以后,由崔宝瑞予以继续核查。 保荐代表人2007 年7 月开始参与尽职调查工作。其中:崔宝瑞负责发行人 基本情况、财务与会计调查、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唐绍刚负责业务与技 术调查、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募集资金运用调查等情况的调查。保荐人对于 已经取得的工作底稿予以核查,并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求发行 人补充提供相关工作底稿,对于发行人不规范的投资活动予以清理或者规范。 2008 年 6 月,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对本项目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组织会计师和律师予以回复。 2008 年 7 月项目组对发行人上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 调查工作,并于 8 月补充了2008 年半年度资料,将修订后的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 监会。 2009 年2 月—3 月项目组和会计师、律师对发行人2008 年下半年的经营情 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2009 年 3 月将修订后的申请文件上 报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6 月—7 月项目组和律师对发行人国有股转持等重大事项进行了 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2009 年7 月将修订后的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7 月—8 月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对本项目申请文件的审 核意见组织会计师和律师予以回复,并对发行人 2009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 事项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工作,并于2009 年 8 月将修订后的申请文件上报中国证 监会。 (四)内部核查过程 光大证券内核部门-投行管理总部质量控制部由王苏华、牟海霞和卫成业等 3-2-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 3 人组成。 光大证券内核小组由组长刘剑、副组长陈海平、成员税昊峰、刘延辉 、蒋庆华、任俊杰、侯良智、程刚、范国祖、王苏华、牟海霞、俞忠华、熊莹等 13 人组成。 北新路桥IPO 项目的内核核查过程如下: 1、2008年1月31 日,项目组向质量控制部申请内核,并提交相关文件。 2、2008年2月5日,在与项目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质量控制部向项目组出 具了《关于北新路桥 IPO 项目的审核报告》,主要参与内部核查的人员为王苏华 (首席律师)、牟海霞(首席会计师)。 3、2008 年 2 月 13 日-19 日,项目组就《审核报告》中的有关问题进行 了回复,形成书面文件提交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部对回复进行初步审核后就有关 问题进一步沟通,在对回复基本审核通过以后,将相关材料送达各内核委员,并发 布召开内核会议的通知。 质量控制部牟海霞到公司现场进行核查,考察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与公司董事长等高管进行了座谈,向项目组询问了内部审核意见的相关问题。 (五)项目内核过程 北新路桥IPO项目的内核过程如下表所示: 内核小组会议时间 2008 年2 月27 日 内核小组会议地点 上海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参与讨论的内核小组成员 刘剑、陈海平、俞忠华、王苏华、熊莹、牟海霞 、程刚 内核小组成员意见 详见二(四)“内核小组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 。 内核小组表决结果 内核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该项目。二、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项目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潜力和前景良好,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基本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3-2-5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认为,该项目需要重点关注海外项目的风险,前次发 审委未过的原因和问题解决情况。 项目组答复: 1、海外项目的风险情况 近年来,国外公路工程市场的发展速度快,市场竞争程度比国内缓和,收益 率较高,风险可控,公司的“走出去”战略是保持公司高增长、高盈利和分散国内 业务风险的正确选择。 目前,公司在国外的业务和资产都较大,所在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性 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一旦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项目所在国 发生较严重的政治危机、军事冲突,公司国外项目将可能面临违约风险、支付风险 、汇兑损失、财产损失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的不确定因素。 2、对海外项目的风险影响因素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管理层在制定公司“走出去”战略时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并且经过多次慎重的分析论证。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首先,选定的国外目标市场是与我国有着长期传统友好关系的国家,与我国 有着共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巴基斯坦尽管经历多次政府换届但都与我国保持 着友好关系。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坦都是我国倡建的上海经合组织的成员国。阿 尔及利亚是我国在北非的长期友好国家,我国在该国的援建项目众多。 其次,选定的国外目标市场信用状况和合同履约状况都较好,巴基斯坦、塔 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和阿尔及利亚都是菲迪克条款的签约国,都能按照国际惯例和 准则执行相关条款,合同计量变更及时,资金拨付到位。对于工程款、材料款,合 同约定的结算周期相对更短。国外项目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也都 低于国内项目。 第三,选择国外项目时,尤其重视项目的资金来源。公司国外施工的项目一 般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或是我国的援建项目,或是所在 国国家政府资金项目,资金来源可靠。 第四,承揽国外项目都是采取联合体和分包的模式,分散部分风险,同时提 高自身谈判能力。 3-2-6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 第五,对于国外项目,公司的财务核算也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国外固定资产 采取了加速折旧的方法,折旧年限为5年(实际使用年限为10年左右),而同样的 资产按照国内的会计政策折旧年限为 8-10 年。公司对国外资产都足额投保,国外 人员都投保了意外伤害险。 第六,承揽国外项目,都要求比国内项目更高的回报率,以作为国外业务的 风险补偿。报告期国内工程平均毛利率为 12.49%,而国外工程的平均毛利率为 15.93%。 第七,公司对于所有国外项目都制定了严格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并与当地 的政府部门、治安部门甚至军队都保持良好关系,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国外业务风险有较清晰的认识,并且采取了行之有效的 措施,国外业务风险对于公司盈利的不确定性影响是非常有限的,故公司自开拓国 外市场以来,国外市场的营业收入、利润都一直保持高速增长。 3、发行人前次发审委未通过的原因主要是当时企业的规模较小,改制的时 候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未及时进入发行人,导致发行人成立初期关联交易 较多,独立性不强。 2002年4月15 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转入股份公司,发行人开始独 立承揽业务。2007年公司实现收入超过12亿元,国外工程毛利贡献超过40%,实现 收入的规模比 2004 年增长接近 200%,项目合同储备金额比 2004 年增长超过 3 00%,因此发行人和第一次申请上市时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已经发生质的变化 ,发行人已经完全具备了独立承揽项目的能力。 2004 年以来公司分别在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尔及利 亚等国承揽了近10项公路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亿元,经过4年在国外市场的磨炼 ,发行人已具备在国外市场独立获得施工合同的能力。公司具有的独特竞争优势主 要体现在: (1)国外工程承揽优势 公司2004年开始国外市场的业务开拓,至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国外施工经验 ,并且已经获得国外主要市场的业主高度认可。公司作为联营体的实际主体,在巴 基斯坦已经成功完成了瓜达尔-吐尔伯特道路项目和巴基斯坦卡拉奇真纳机场项目 ,总金额分别为11,699.29万元人民币和6,750.82万元。 3-2-7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 此外,公司已经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路桥进行了成功的合作 ,目前正在实施的较大项目有分包中国路桥塔乌公路施工项目约 50,441 万元人民 币的施工合同。 公司在阿尔及利亚与中信集团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进行合作,目前正在实 施 2006 年中国中信-中国铁建联合体中标的阿国 62.5 亿美元的公路建设大单中 的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西段工程(一期)第W1、W2标段约20亿人民币的工 程施工合同。 为了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避免国内企业在国外工程市场的同台竞争,公司 与上述两家国有大型企业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国华国际工 程承包公司协议约定:“今后十年内,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及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 (即甲方)在阿尔及利亚或周边国家新签工程项目,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 择由北新路桥承建”;公司与中国路桥协议约定:“双方以中亚、西亚及独联体地 区为重点合作领域进行合作,双方约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开展项目分包、项目 联合投标并组建项目联营体等形式进行项目合作与实施”。以上协议的签署,可增 强公司在中亚、非洲市场的竞争能力,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中信集团、中国 路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技术优势 本公司地处西北地区,长期在沙漠、半干旱、盐渍土、高原、高寒等复杂地 质和恶劣气候特点的地区从事路桥施工业务,在该地区公路施工中积累了丰富的施 工经验、技术经验和措施,总结出了一系列施工工艺,解决了在上述地区修筑公路 经常遇到的风积沙填筑路基、沙漠土软基、冰川冻土、冻融破坏、高原缺氧等施工 技术难题。施工企业在某些特殊地区的成功施工经验和某些特定技术的积累钻研, 往往可以有力地提高在类似地质条件地区和类似技术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在同 不具有上述经验和技术的其他企业同台竞争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具 有的修建该地区公路工程成熟施工技术及经验,使在承揽类似工程项目的投标中占 有较大的优势。 (3)声誉优势:公司近几年在国外施工过程中取得了良好声誉,由中国路 桥总承包,公司具体实施的援建吉尔吉斯比奥公路项目获得商务部“优秀援外项目 ”荣誉,为获得A级援外施工企业资质和独立承揽援外施工项目打下良好的基 3-2-8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础。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经过讨论,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公司高管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拥有权益 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四方”) ,于2002 年 11 月28 日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由发行人、新疆北 新富豪工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张杰、王美香、战金花出资组建,注册 资本206 万元,发行人出资 105 万元。其中张杰为发行人的财务总监。 在项目前期洽谈过程中,项目组建议发行人解决该问题。2007 年3 月 11 日,发行人与新疆北新富豪工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杰、王美香、战金花分 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发行人以 100.94 万元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该公司 49%的 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以账面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持有 北新四方 100%的股权。2007 年4 月 12 日办理完毕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 2、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 发行人控股股东建工集团下属单位五建公司原拥有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虽然发行人拥有的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主 要从事一级以上高等级公路的施工,施工的项目存在市场细分,但是与五建公司存 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在经过与控股股东协商以后,五建公司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资质予以注销。 兵团建工集团和北新路桥均具有“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业 务资格,均拥有对外工程承包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但是兵团建工集团主要承包境 外工民建工程施工业务,发行人则主要承包境外路桥工程施工业务,两者所从事的 境外业务不同,兵团建工集团为此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兵团建工集团保 证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兵团建工集团及其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下 属企业将不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份 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兵团建工集团保证将促使兵团 建工集团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 争的任何活动。 3-2-9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 目前,北新路桥是兵团建工集团下属唯一具有公路、路面、路基、桥梁施 工业务资质的企业,在公路方面与兵团建工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3、发行人按主合同要求需要取得业主的批准 发行人目前在塔吉克斯坦施工的项目是塔吉克斯坦-乌孜别克斯坦公路恢复 /重建工程,系中国政府对外援建项目,业主是塔吉克斯坦交通部,工程承包商是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路桥作为工程总包方已取得该国的施工许可证。 发行人作为施工总包方,按主合同要求需要取得业主的批准。发行人已按照中介机 构的要求,取得该项目业主即塔吉克斯坦交通部承建塔乌项目的许可证明。其它类 似分包项目,发行人也均取得了业主的同意函。 4、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的资产后续处理问题 发行人在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目的合同金额较大,当地的设备租赁市 场匮乏,因此发行人需要投入的自有设备较多。如果在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项 目竣工以后没有后续的项目,大批设备将必须运往其它地区,运输费用较高,这些 设备面临的减值风险较大。 经发行人与该项目的业主中信集团国华国际多次协商,发行人与其签订了 《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今后十年内,中国中信集团及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 司(甲方)在阿尔及利亚或周边国家新签工程项目,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 择由北新路桥承建;发行人在承建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西段 W1、W2 工程完 工半年内,若中信集团国华国际未向发行人提供必要且有效的后继工程支持,国华 国际将无条件按国内市场评估价格回购发行人在履行合同中所购买的上述设备。《 补充协议书》让发行人规避了该项目中的自有设备面临的减值风险。 5、发行人与建工集团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的核查 答复:(1)报告期发行人分包建工集团的工程内容如下: 序号 关联交易内容 工程内容 分包新建铁路精伊霍线 S9 标站前工程 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方 、临设、排 1 (巴彦岱段) 水、便道、防护及其他配套工 程 分包新建铁路精伊霍线 S9 标站前工程 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方 、临设、排 2 (清水河段) 水、便道、防护及其他配套工 程 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方 、临设、排 3 分包大理-丽江铁路 W1 标附属工程 水、便道、防护及其他配套工 程 施工临时道路、一般路基土方 、临设、排 4 分包新建铁路奎北线 S3标段附属工程 水、便道、防护及其他配套工 程 3-2-10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 分包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工程第 施工临时道路、粒料道床及 碎石、道床铺 5 二批土建工程第 21 标段 设工程 可以看出,发行人从兵团建工集团分包的工程主要为铁路附属工程的道路 工 程,不构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不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报告期内,从兵团 建工集团分包的工程实现的收入和毛利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工程收入 工程毛利 工程收入 工程毛利 工程收 入 工程毛利 从集团分包的工程情况 5,664.41 874.74 5,360.41 1,027.29 3,356 .40 608.11 公司全部工程情况 122,576.7 16,568.46 73,328.90 10,359.0 51,454 .20 7,677.58 从集团分包/公司全部 4.63% 5.28% 7.31% 9.92% 6 .52% 7.92% 2005-2007 年发行人从兵团建工集团分包工程所获得的工程收入分别占发 行人年度工程施工收入的6.52%、7.31%、4.63%,工程毛利分别占7.92%、9.92% 、 5.28%,对发行人的影响很小。 (2)公司承担相关分包工程定价公允 发行人从兵团建工集团分包的工程主要为铁路附属工程的道路工程,除云 南 大理铁路项目为亚行贷款项目,兵团建工集团按最低价中标,因此按下浮 1.5% 计价外,其他项目兵团建工集团均按主合同价格下浮10%计价。 本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分包其它铁路附属工程分包项目的合同价格,报告期 发 行人从中铁二十一局分包精伊霍铁路工程 S1 标站前工程,中铁二十一局按主合 同单价下浮10%计价,与股份公司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分包工程的价格确定方式无差异。 本机构核查了控股股东建工集团就中标的新建铁路奎北线 S3 标与兵团四 建、兵团六建、建业分公司签署的分包协议,价格与向股份公司分包没有重大差 异。本机构核查了新疆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对于报告期股份公司从 关联方分包工程关联交易分别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认为关联交易价 格不存在重大异常。 律师的意见: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之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 失 公平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 东利益的内容,是公允的。 保荐人的意见:与发行人从其他总承包商处分包工程的定价相比,发行人 从 兵团建工集团分包工程所支付的管理费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是公 3-2-1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 允的。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 1、设备购置募投项目实施后,较多的施工设备由租赁转向使用自有设备,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有无重大变化?请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施工能力的增长趋势和 设备购置前后施工能力的对比,说明公司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和经济性。 答复:(1)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除部分使用率 较低的设备以外,租赁施工设备主要原因是公司受资金的限制,自有设备不足,为 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公司迫不得已向外租赁设备,并且支付较高的租赁费。设备购 置募投项目实施后,较多的施工设备由租赁转向使用自有设备,这是公司资金实力 提升的表现,公司的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相反利润空间增大。 (2 )近几年公司业务增长较快,目前公司设备施工能力明显不足,不利于 公司业务的进一步的发展。 ①制约公司经营投标的要求。机械装备水平的高低既是施工企业整体实力的 反映,也是企业形象的标志,施工设备已成为考察施工单位资质的主要条件之一。 但公司目前的设备已逐渐不能适应经营投标要求,大型专用设备、高技术设备缺乏 ,影响了企业参与经营投标的中标率,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降低了企业的整体实力 。 ②现有机械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较弱。公司目前拥有的设备与开展业务所需要 的设备数量不配套,关键工程的配套设备少,缺乏新技术设备,这些都制约着公司 机械设备的综合运作能力。虽然2002-2006 年公司投入了 8,647.97 万元大量更 新设备,但远远满足不了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海外工程的需要。 ③制约公司新兴业务—公路养护市场的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公路、桥梁施工 ,业务性质比较单一。近几年随着我国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公路养护业 务商机凸现。近两年,公司已通过与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大量租 赁养护专用设备开展西潼高速公路大修路面工程XTLM-03 等工程。公司已与陕西高 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公路养护业务方面进行全面合作,但由于 养护专用设备的缺乏限制了公司公路养护业务市场的拓展。 ④公司缺乏高性能的施工专用设备,施工能力受到一定约束,大量设备从外 3-2-12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部租赁。但由于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租赁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从总 体上看,市场特点:租赁主体以个人为主,专业化大型租赁公司少;出租设备类型 以低性能的土石方设备和运输设备为主,大型、高性能、专业化施工设备少;租赁 价格高,有些个体业主诚信度较低,有时要挟施工单位(提高单价及其它无礼要求 ),影响施工进度和成本,影响公司信誉。 因此,公司急需购置施工机械,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要求。 (3)购买设备的经济性测算 北新路桥拟用3.878 亿元购置施工设备(其中本次募集资金2.766 亿元)。 以下对本次募集资金所购机械设备若采用租赁方式负担的运营成本进行测算: ①本次募集资金所购机械设备对应年运营成本 a.按合理折旧年限、折旧率测算每年计提折旧额(残值率3%)。 公路施工机械设备原值3.878 亿元,年折旧额0.4702 亿元(按照8年计提折 旧)。 b.按设备年原值的3%估算设备大修理费用,即 3.878*3%=0.116 亿元。 c.按具体设备配备操作人员所负担的人工费用。新增人员 538 人,人均月工 资3000 元,人员年工资合计0.1936 亿元。 综上,本次所购机械设备所对应年运营成本(a+b+c)为0.7798 亿元。 ②本次所购机械设备若采用租赁方式的年成本测算 按照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作为测算租赁成本依据,按设备一年之中有半年用于 施工测算。其中1500元为报告期公司租赁设备每天支付单价的平均值。 测算成本=设备每天租赁单价*180 天*台数=1500*180 天*460 台=1.242 亿元 从以上测算可以看出,以自行购置方式获得上述设备较租赁方式年节约运营 成本约 0.4621 亿元。因此,如不考虑其他因素,以自购方式取得上述设备,经 济上是可行的。另外,由于目前国内施工行业竞争激烈,投标压价现象较为严重, 设备租赁价格较高,在施工中过多地使用外租设备,将导致项目利润减少甚至出现 亏损现象,造成企业没有能力更新设备,无发展后劲,形成恶性循环。 综上所述,购置一定数量的工程施工设备是经济且合理的。 2、招股书披露公司目前的最大施工能力约为 14 亿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 3-2-1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机械设备原值为 21,798.24 万元、净值为 13,842.67 万元;运输设备原 值为 10.531.66 万元、净值为 7,111.59 万元,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购置 3.878 亿元的施工设备,同时公司的运营资金大幅增加、研发能力有所加强,届时公司 最大施工能力将达多少?与市场前景的发展是否一致?与公司的项目承揽能 力、施工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是否一致? 答复:公司购置的3.878 亿元施工设备是依据 2008 年、2009 年预计可达到 20.00 亿元、25.99 亿元施工业务收入推算得出的,施工业务收入主要是根据北 新路桥的现有合同项目按施工计划 2008、2009 年应该完工的工程量和公司已跟踪 预计可以签订合同的项目和公司目前已投标未开标项目推算。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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